差旅报销填报流程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4-10-31动态浏览次数:10


第一部分:发票制单

模块:【发票夹】-【发票制单】

该模块的功能为发票验重验真,所有电子/纸质发票(交通费用票据、财政收据除外,交通票据、财政收据在制单时作为“普通附件”上传)均需要在【发票夹】模块内进行核验,请按照下方提示的操作步骤依次进行操作。如果本次公出无任何发票附件(例如:公出仅发生来回交通费用,当天来回无住宿费和培训会务费支出),可直接从“第二部分 引入人事请假信息”开始操作。

  1. 点击【发票上传】按钮,选择与本次报销内容相关发票上传,进行票据验重和验真。上传发票的格式需为:pdfjpgpng格式。




2.可按照上传日期范围【查询】已上传的发票。 可对已上传的发票进行下载、预览和删除操作(若发票已制单,则不可删除)。

3.选中发票记录后,点击发票归类下拉框,按发票内容对其进行【归类】。

4.选中已归类的发票记录(可多选),点击报销类别下拉框,选择报销类别后进行【制单】。点击【制单】后,系统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相应报销类别的【附件】页签,此前选中的已归类发票会自动引入到“发票附件”页签,确认”发票附件“上传无误后,即开启网报制单填报流程。


第二部分:引入人事请假信息

模块:【报销管理】-出差(事后)审批报销单

按照上述“第一部分”指示的操作流程完成普通附件和其他相关附件的上传之后,即可进行出差(事后)审批报销单的申报填写。如果本次公出无发票附件的,即可以跳过”第一部分“操作的,点击【新增】按钮后,即可进行出差(事后)审批报销单的申报填写。

点击【引入人事请假信息】可以关联人事系统公出请假信息。财务内控平台内的请假信息可由出差人本人和出差随行人员引入,且仅可被引用一次,故其他人员无法查询引入、无法重复报销使用。

注意因数据传输时效原因,一般教职工需要在人事系统完成销假手续2小时后,方可在财务报销平台查询可关联的公出请假信息中层干部无需销假手续,出差结束后即可在财务报销平台中查询可关联的公出请假信息,如遇公假提前回校的情况,部门考勤员可在请假系统中直接维护。

如下图所示,选择时间范围,点击【查询】;在可关联模块中选择相应的请假信息后,点击【引入】按钮,相应的请假信息会显示在已关联模块,选中后点击【确定】完成人事请假信息引入关联。

第三部分:填报差旅费报销信息

1.报销单据基本信息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销业务类型和出差人,填写相关信息。【报销模式】可以选择线下“或”线上“。


2.交通费用

点击增行,按照行程顺序依次填写交通信息。

A4交通费粘贴单》:点击模板后可打开下载,供打印的车票报销凭证粘贴使用

3.伙食补助费用、公杂费用

点击增行,选择出差人对应伙食补贴类型。(选择对应的补贴标准,填写人数、天数、自动生成总金额)。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报销往返(一般指头尾两天)的伙食补贴与公杂费,招生宣传、带队竞赛等需自行支付伙食费、公杂费的公务出差,可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伙食补贴与公杂费。

4.住宿费用

不同级人员出差,对应不同的住宿标准,需分开填写。住宿标准按出差地点已做金额控制,即超支不可申报。

5.其他费用

是指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无法归类的费用,如:培训费/会务费。

6.预算指标信息

点击增行后选择预算指标,如同时报销参加培训的培训费和差旅费,需分别填写预算指标(见下图)


7.支出结算

点击增行后选择结算方式,增加收款人信息。结算金额合计数、预算指标合计数、单据总金额数需一致。

8.附件上传

点击【附件】,选择相关普通附件上传,上传的附件需为:pdfjpgpng格式。

如果已制单完成后发现有其他发票附件未上传的,无需重新制单,可以在【发票夹】-【发票制单】重新补充上传和归类相应发票附件,然后在【报销管理】-【网报单据查询】查询并进入报销单,【修改】报销单时,在发票附件页签【引入发票附件】,选中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发票附件的补充。

9.单据送审

单据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该状态下仅填报人本人在【网报单据查询】模块可查)、提交后,单据信息流转至下一个节点处理人。

 ①选择“线下”模式时,审核流程显示如下,仅有送审人和财务审核节点。选择“线下”模式的网报单需要在单据提交后点击【打印】,完成打印单线下签批流程后,将打印单及附件交送至计财处,进行现场审核。

差旅报销单打印页面如下图所示,含一张出差审批报销单和一张请假审批单。

附件一件打印功能操作如下。

 ②选择“线上”模式时,审核流程显示如下,系统自动判断下一审核节点,可以实现全线上审批流转(注:全线上流转需要每个节点经办/审批人均已完成钉钉端【个人签证管理】录入)。


单据状态为“已终审”后,请整理相关原始凭证报销材料交送至计财处,即完成本次报销。

10.单据查询与修改

【网报单据查询】模块内可以查询所有历史填报单据及单据状态,也可以通过填报日期范围和单据号筛选查询单据。

若单据“已保存”状态下需要修改的,可在【网报单据查询】模块找到待修改的单据后,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完成后重新【保存】【提交】单据即可;若单据“已提交”状态下需要修改的,在下一节点处理人审核前,可进入【网报单据查询】模块,找到待修改的单据后,依次点击【收回】【修改】按钮,修改完成后重新【保存】【提交】单据;若单据在“审核中”或“已终审”状态下需要修改的,则需要联系当前节点处理人进行退回操作后,才可以进行【收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