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双高建设处)(创业学院)通知)关于申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4-01-11动态浏览次数:3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彰显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协同创新创业、培养金牌蓝领”的人才培养特色,促进产教融合、专创融合、赛创融合,全力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目标是培育一批创新创意维度好、团队结构素质优、商业发展可持续性好、教育示范引领性强的项目,为高质量建成区域性高职名校建设提供强大的示范和有力的支撑。

 一、申报对象

重点培育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项目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必须分别有1位主持人,师生联合共同申报项目。

(一)项目培育负责人。学校(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各二级学院、部门的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二)项目申报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在读学生(不含在职教育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 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9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

二、项目内容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具体可参照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三、项目类型

(一)创意类项目。项目在申报之日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由项目培育负责人指导项目申报人,共同完成项目申报、进行项目设计、做好项目准备、实施项目管理,包括决定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和分析,参加创业竞赛活动,编写创业实践报告等。

(二)创业类项目。项目在申报之日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股权结构中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项目团队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由项目培育负责人指导项目申报人共同完成项目申报、进行项目设计、做好项目准备、实施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编制商业计划书,参加创业竞赛活动,进入学校创业园开展产品研发、项目推介等创业起步实践。

 四、职责要求

(一)项目培育负责人要求

项目培育负责人是项目的管理和决策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负责完成项目对上申报和结题,实施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1.项目培育负责人联合项目申报人邀请1-3名相关学科的教师或者辅导员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为本学院教师,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学院或和学校相关的合作单位。

2.项目培育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原则上项目培育负责人必须为项目指导教师,且只能担任1个项目培育负责人。每名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项目申报人是项目的执行和落实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接受培育负责人的管理,执行培育负责人的决策和部署,完成培育负责人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1.项目申报人在培育负责人指导下组建项目团队,其中,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项目申报人)。项目团队所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申报。

2.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项目申报人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3.原则上同一学生只能担任1个项目负责人,同一学生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团队。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不能正常结题的按规定收回经费补助,取消项目申报人和培育负责人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2.项目资助经费从学校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内列支,由项目培育负责人统筹使用。项目培育负责人应认真填报“项目经费使用预算”的相关目录(详见附件1:项目经费使用预算),按项目立项公示后的经费使用目录和内容列支,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学合理。

3.已参与往届“互联网+”项目并取得省赛金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但在已申报的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上一年度未结题的项目申报人和培育负责人,本年度内不得申报。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1月1日-2月28日)。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照申报条件,结合学院、部门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和学生特点,积极组织发动师生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二)初评立项(3月1日-4月30日)。教务处、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综合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践性,预算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因素,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后确定“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三)中期评审(5月1日-6月30日)。教务处、创业学院将组织召开“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路演展示,由项目申报人和培育负责人分别汇报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评审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评选出一般项目和优秀项目。

(四)结题验收(7月1日-11月30日)。项目申报人和培育负责人完成《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的相关预期成果,申请结题验收。获得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组委会所包含的三项大赛(“互联网+”、“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之任何一项,或者浙江省乡村振兴大赛省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直接结题验收。

(五)结果公示(12月1日-12月30日)。教务处、创业学院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发文公示。

六、政策支持

(一)对入选学校年度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团队授予“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荣誉称号;对初评公示后立项的创意类项目给予0.5万元经费资助;创业类项目给予1万元经费资助。

(二)对中期评审后的优秀项目,列为“学校创新创业重点突破项目”。在技术指导、项目推广、管理运营等方面给予二次经费补助。二次经费补助数额由项目培育负责人提交详细的“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经教务处、创业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对立项的所有项目优先推荐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政策补贴;优先推荐入驻学校创业园、市区各类众创空间,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四)对立项项目较多的二级学院在年度技能竞赛组织情况进行考核时给予倾斜;项目培育负责人在申报省市创业导师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培育负责人指导项目申报人组成项目团队,共同填写《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由指导老师填写意见后交学院审核盖章。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将重点培育项目材料电子版递交到创业学院,截止日期:2024年2月28日。逾期不候。材料包括:《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文件命名“学院+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0572-2364335。

教务处、创业学院

                                              2024年1月8日